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20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
4、回购金额区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上述股东在未来6 个月及公司回购期间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三)2022年4月12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愿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 16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
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5,880.23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5.00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1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7.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41%。
回购资金3,000万元 回购资金6,000万元
回 购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回购实施
用途 拟回购数量 的比例 金总额 量(万 的比例 金总额 期限
(万股) (%) (万元) 股) (%) (万元)
股 权 187.50 0.41 3,000 375.00 0.82 6,000 不超过6
激励 个月
合计 187.50 0.41 3,000 375.00 0.82 6,000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
回购金额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 16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
股份类别 购后 购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 13,407.08 29.22 13,594.58 29.63 13,782.08 30.04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32,473.15 70.78 32,285.65 70.37 32,098.15 69.96
件流通股
总股本 45,880.23 100 45,880.23 100 45,880.23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总资产为 15.4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73 亿元,流动资产为 10.25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6,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上限金额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88%、
5.12%、5.85%,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
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