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1.312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14347.8696 万股的 1.393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11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预留 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 0.278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38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 19.3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75 人,预留授予 25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型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型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型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0-2022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0
首次授予 2020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17-
第一个归属期 2019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40%。
首次授予 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1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17-
2019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2
首次授予 2022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以 2017-
第三个归属期 2019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5%。
注:上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未扣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1
预留授予 2021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17-
第一个归属期 2019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2
预留授予 2022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以 2017-
第二个归属期 2019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5%。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 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小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
议。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