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4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3
普通股股东人数 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99,056,2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99,056,2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5.604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604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1.01 《关于选举刘元 798,008,310 99.8688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关于选举刘 77,80 98.671
元先生为公司 8,310 0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 1 对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 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