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6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