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19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 号”
《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642,2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3.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8,504,56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786,359.2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止 2019 年 10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1) 874,496,628.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24,956,771.09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15,615,600.00
减: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98,000,000.00
项目 金额
减:2019 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2) 1,690,302.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 50,359.9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91,714.13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2,415.94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3) 734,473,613.07
注 1:截止 2019 年 10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74,496,628.00 元包含部分未支付、未置换发
行费用。
注 2:2019 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1,65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40,302.00 元。
注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34,473,613.07元,包括活期存款73,473,613.07元,定期存款 56,000,000.00 元及结构化存款 605,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 6 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中 国 银 行 宁 8,213,939.61 活期
波 市 科 技 支 350677129447 2019.10.30 2019.12.31 结 构 化 存
行营业部 260,000,000.00 款
中 国 建 设 银 3315019853360 7,722,119.84 活期
行 宁 波 慈 城 0000323 2019.10.30 2019.12.31 结 构 化 存
支行 65,000,000.00 款
广 发 银 行 宁 9550880027452 8,787,819.83 活期
波 分 行 营 业 400468 2019.10.30 2019.12.31 结 构 化 存
部 80,000,000.00 款
中 国 工 商 银 3901110029200 2019.10.30 2019.12.31 559,467.31 活期
行 宁 波 鼓 楼 028341
支行 3901110014200 2019.11.20 2019.12.31 40,000,000.00 定期
025573
宁 波 银 行 百 5302012200044 2,636,697.63 活期
丈支行 8981 2019.10.30 2019.12.31
16,000,000.00 定期
上 海 浦 东 发 9401007880140 45,553,568.85 活期
展 银 行 宁 波 0004396 2019.10.30 2019.12.31 结 构 化 存
分行 200,000,000.00 款
合计 734,473,613.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57.24 万元(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561.5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合计人民币 15,615,630.27 元(截止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投 资 总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额(万元) 入募投项目金额
(万元)
项 目 投 资 总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额(万元) 入募投项目金额
(万元)
1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 28,722.0
项目 0
2 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9,174.00 1,425.67
3 研发中心项目 8,892.00 9.00
4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4,187.00 126.89
5 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00
合计 52,937.0 1,561.56
0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7,290,236.03 元(截止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 3,773,584.91 元,支付律师费 1,909,916.61 元,
支付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1,132,075.45 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74,659.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