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长兴永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石”)分别持有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8,274,600 股、855,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0.71%。浙江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和上海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章海华,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2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解除限
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浙江永石、上海永石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2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浙
江永石、上海永石自 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实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出具的《关于东方生
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已累
计减持股份1,7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永石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274,600 6.90% IPO 前取得:8,274,600 股
上海永石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55,000 0.71% IPO 前取得:855,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浙江永石 8,274,600 6.90% 浙江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永石 855,000 0.71% 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和上海永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章海华,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9,129,600 7.6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5%以上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 当前持
称 (股) 例 间(元/股) 数量(股) 股比例
浙江永 909,000 0.76% 2021/4/28~ 集中竞价交 167.581 167,237,119.08 7,365,600 6.14%
石 2021/6/7 易、大宗交易 -205.131
上海永 855,000 0.71% 2021/4/6~ 集中竞价交 127.905 156,552,993.49 0 0%
石 2021/6/7 易 -202.74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实施主体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浙江永石、上海永石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浙江永石、上海永石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