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520,265 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61%减少至 4.6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长兴永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石”)发来的《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 1%告知函》,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 浙江永石: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 H 幢滨河路 852 号二层
注册地址 203 室
上海永石: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6397 号 1-2 层 A5448 室
权益变动 2021 年 6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18 日- 人民币 630,000 0.53
权益变动明细 2021 年 8 月 23 日 普通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8 日- 人民币 579,335 0.48
2021 年 8 月 23 日 普通股
合计 1,209,335 1.0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6,729,600 5.61% 5,520,265 4.60%
浙江永石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6,729,600 5.61% 5,520,265 4.6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0 0
上海永石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0 0 0 0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按照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浙江东
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2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16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16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0%。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