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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景业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4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4,12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87%;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1,648 万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88 万股。

  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共同拟定了 2023 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来建良、金杰峰、朱艳秋、邵礼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 7 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楼翔、伊国栋、杨将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共同拟定了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来建良、金杰峰、朱艳秋、邵礼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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