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3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因11月6日、11月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19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0号)核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6日起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643,92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356,07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343,9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673,69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670,22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数量为1,2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57%,股东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1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
2021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工作,涉及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343,920股,该部分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0,343,920股。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数量
数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0 1.2457% 1,250,000 0
合计 1,250,000 1.2457% 1,25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1,250,000 24
合计 1,250,00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