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 196 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82,190,4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82,190,4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4.992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992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厂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关于提名陈敏
1.01 华先生为公司第 282,189,913 99.9998 是
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二)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2 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3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4 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5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6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7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2,190,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 (%)
《关于提名陈
敏华先生为公
1.01 司第二届董事 0 0.0000
会 董 事 的 议
案》
2 《关于聘请公 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0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丽、尤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