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2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
气”)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103.1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5,638,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5,389,627.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
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3,538.96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78,329.6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
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使用募 实施
号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投资金额 主体
12,366.52 12,366.52 10,031.40 高铁
1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 电气
备智能制造项目 4,754.79 4,754.79 3,856.96 保德利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 高铁
2 智慧产业园建设项 31,701.80 31,701.80 25,715.69 电气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506.49 13,506.49 10,956.12 高铁
电气
4 补充流动资金和还 16,000.00 16,000.00 12,978.79 高铁
贷 电气
合计 78,329.60 78,329.60 63,538.96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
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 以募集资金置换
号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 10,031.40 31.95 31.95
1 能制造项目
3,856.96 912.53 912.53
2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 25,715.69 898.13 898.13
产业园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6.12 - -
4 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 12,978.79 - -
合计 63,538.96 1,842.61 1,842.6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67.7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0.49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60.4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不含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资金金额
入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3,245.63 - -
审计及验资费 279.72 75.85 75.85
律师费 167.92 149.06 149.06
信息披露费 398.59 - -
发行手续费 75.90 35.58 35.58
合计 4,167.76 260.49 260.49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3.10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1-10669 号)。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本次置换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1-10669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66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1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且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