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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55.52 元/股调整为 54.91 元/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6 人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8.8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2.06 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94 万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申请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牛双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董事会提名牛双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牛双霞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牛双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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