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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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 11 栋 801 室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BI LE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会议逐项审议如下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 BI LEI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 BI CHAO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王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建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沈建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汪钰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柏玉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董事会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BILEI、BICHAO、王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董事会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沈建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截至本会议资料公告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
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汪钰红、柏玉宏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