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峰岹科技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927.2530 万元变更为 9,236.338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927.2530 万股变更
为 9,236.338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经中国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万股,于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272,5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92,363,38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272,530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2,363,380 股,
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或登记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因此,本次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