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457 号)。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309.085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346.36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10.5205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4.7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35.8422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调整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609.764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3.22%;网上发行数量为 588.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6.7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峰岹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峰岹科技”A 股 588.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
股配售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3,750,09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9,177,273,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3070301%。
配号总数为 38,354,546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038,354,54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257.01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219.90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389.8645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3.2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08.70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6.78%。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216971%。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 203 栋 202 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
签,并将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