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资本: 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虽有上述规定,本章程授权董事会在
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
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
依照该授权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全体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依照
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
公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
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