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润新能 股票代码:68827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Wanru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 55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2022 年 9 月 28 日
特别提示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发行人”、
“公司” 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5,215,178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8,973,407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21 倍。
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54.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6.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2.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5.2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本次发行价格 299.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75.2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9.21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静态市盈率(扣非后):76.6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下游客户集中度偏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87%、84.56%和 92.21%,其中公司对宁德时代及比亚迪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 70.09%、68.12%和 80.63%,集中度较高。若主要客户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未来公司对上述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可能进一步提高。若未来主要客户因经营不利或调整供应商范围等原因,削减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因产能无法满足下游需求,导致主要客户流失,都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在 50%以上,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受供需关系变化及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原材料市场供应及采购价格出现一定波动性。根据 WIND 公开数据显示,碳酸锂(99.5%电:国产)市场价格由 2021 年初
的 5.3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末的 27.5 万元/吨左右,价格大幅上涨 418.87%。如
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进而对公司
生产经营与盈利能力带来影响。
(三)订单未能及时交付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比亚迪、赣锋锂电等客户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或计划采购订单,该等战略合作协议或计划采购订单中约定了供
货时间、供货量。公司 2022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 月、2022 年及 2023 年一季
度预计总产能将分别达到 17.50 万吨、19.61 万吨、23.83 万吨。鉴于目前行业景气度持续高涨以及生产建设资金及生产设备、上游原材料供应等不确定性因素,上述预计达产产能可能存在无法按照预计进度建设完成,从而造成订单无法按照相关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交付的风险。
此外,2022 年 4 月公司分别与赣锋锂电、比亚迪签署《备忘录》《补充协
议》,依据上述备忘录及补充协议约定,如公司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未完成对
赣锋锂电的年度保供量,公司承诺对其未完成保供量补足的部分在采购价格上进
行适当让利;如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未完成对比亚迪的年度保供量,则公
司承诺补偿比亚迪因未交足货品受到的实际损失。
另,按照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有关保供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如公司未完成对宁德时代的年度保供量,按照未完成保供量占协议约定供货量的比例分别为 3%、5%、10%进行测算,则公司需承担对宁德时代相应的违约金金额分别为 705.60 万元、1,176.00 万元、2,352.00 万元。
(四)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偏高及关联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64.58%、57.08%和 65.45%,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偏高且存在进一步增加的风险。若未来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发生无法满足公司对原材料规格和数量的要求,或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难以得到及时响应,且公司无法通过自身生产或者寻找替代供应商的方式满足原材料采购需求,可能会妨碍公司完成既定产品的生产,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935.71 万元、4,585.18 万元和 42,371.27
万元,占同期原材料采购的比重分别为 2.43%、15.60%和 31.59%,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54%、8.05%和 27.62%,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其
中 2020 年关联采购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通过深圳精一向关联方上海鹏科采购碳酸锂 3,733.16 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的比重为 12.70%,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为 6.55%;2021 年关联采购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通过无棣金海湾采购碳酸锂30,497.40 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的比重为 22.74%,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为19.88%,2021 年无棣金海湾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若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关联采购金额可能继续增加,进而导致关联采购占比较高;同时,若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未能履行恰当的决策程序或交易价格不公允,将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313.80 万元、-4,302.97 万元和 35,309.30 万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629.20 万元、-9,314.01 万元和-36,597.18 万元,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较大,除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以及存货余额等变动因素影响外,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收付货款以票据形式为主所致。通常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后再背书给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工程和设备供应商以及向银行进行贴现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销售收款中采用票据收款方式占当期营业收入(含税)的比例分别为 91.18%、90.08%和 100.72%,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中采用应收票据付款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89%、34.74%和 49.11%。因公司对于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非银行金融机构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在贴现时不终止确认,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报告期各期因上述票据贴现
计入筹资活动的金额为 708.77 万元、23,557.23 万元和 49,180.84 万元;将销售取
得的票据用于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冲减经营性流入现金流和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性流出现金流,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
工程设备款的金额为 7,644.36 万元、8,050.42 万元和 26,858.90 万元。故上述以
票据为主的结算方式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净利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上述结算模式的影响,不排除未来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以及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