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272 科创 富吉瑞


首页 公告 *ST富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ST富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ST富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 富吉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10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
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因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920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0,933.41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 19,555.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31.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55.42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2.4.2 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10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