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4 月 1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327 号文)。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00.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000.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9.88 元/股。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联影医疗”A 股 1,000.00 万股。
根据《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593.97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 50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5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17365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
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配售对象的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2 年8 月 15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 IPO 项目网下投资者服务系统签署的《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初步配售结果,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配售对象代码、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
获配金额、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应缴款总额,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
但未参与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根
据 2022 年 8 月 9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
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
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按承
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参与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获配股
数占本 新股配售经
序 战略投资者名 类型 获配股数 次发行 获配金额(元) 纪佣金 合计(元) 限售期
号 称 (股) 数量的 (元)
比例
(%)
1 全国社会保障 - - - - - -
基金理事会
1-1 全国社保基金 1,020,774 1.02 112,162,647.12 560,813.24 112,723,460.36 12
一一四组合 具有长
1-2 全国社保基金 期投资 1,361,032 1.36 149,550,196.16 747,750.98 150,297,947.14 12
一一七组合 意愿的
1-3 全国社保基金 大型保 1,020,774 1.02 112,162,647.12 560,813.24 112,723,460.36 12
四一六组合 险公司
1-4 全国社保基金 或其下 680,516 0.68 74,775,098.08 373,875.49 75,148,973.57 12
四二三组合 属企
基本养老保险 业、国
1-5 基金八零六组 家级大 340,258 0.34 37,387,549.04 186,937.75 37,574,486.79 12
合 型投资
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或
1-6 基金一零零一 其下属 2,722,064 2.72 299,100,392.32 1,495,501.96 300,595,894.28 12
组合 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
1-7 基金一二零一 544,412 0.54 59,819,990.56 299,099.95 60,119,090.51 12
组合
获配股
数占本 新股配售经
序 战略投资者名 类型 获配股数 次发行 获配金额(元) 纪佣金 合计(元) 限售期
号 称 (股) 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