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
“公司”)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31,742,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9%,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股份中 31,742,8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于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后的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 2,405,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天津华弘投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17,180,900
17,180,900 14.2843%
资管理合伙 一大股东 股
企业(有限
合伙)
天津华和投
资管理合伙 5% 以 上 非 第
8,783,900 7.3030% IPO前取得:8,783,900股
企业(有限 一大股东
合伙)
天津华进投
资管理合伙
5%以下股东 5,778,000 4.8039% IPO前取得:5,778,000股
企业(有限
合伙)
注: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名称分别变更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名称变更事项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但其证券户名称还未变更,所以本公告仍
使用原名称进行披露。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 26,640,700 22.1492% 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
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天
石平湘 12,706,900 10.5646% 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
石思慧 5,400,000 4.4896% 业(有限合伙)、天津
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 17,180,900 14.2843% 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受同一主
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 8,783,900 7.3030% 体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控制。广东华特
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 5,778,000 4.8039%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
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制人为石平湘,同时
石平湘与石思慧存在一
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
动人。
合计 76,490,400 63.5946%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49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实际
比例为 63.5946%,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天津华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2/17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弘投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管理合 1,302,0 1.08% 1,302,020 股 2023/5/16
伙企业 20 股
(有限
合伙)
天津华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2/17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和投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管理合 665,670 0.55% 665,670 股 2023/5/16
伙企业 股
(有限
合伙)
天津华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2/17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进投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管理合 437,874 0.36% 437,874 股 2023/5/16
伙企业 股
(有限
合伙)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405,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实际比例
为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华特气体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华特气体的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华特气体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