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裴友宏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后续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裴友宏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任职期间作为共同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涉及权利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裴友宏先生负责的工作均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裴友宏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后续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裴友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裴友宏,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化工学院学士
学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华特有限研发中心总工;2015 年 6 月至今
任华特气体研发中心总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友宏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94%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裴友宏先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归属 3,2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自离职之日起,裴友宏先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800 股不得归属,公司将申请作废失效,裴友宏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
裴友宏先生目前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有序推进。裴友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 15 项。上述专利均为裴友宏先生作为共同发明人的职务成果,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涉及权利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上述专利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裴友宏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企业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和《员工保密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力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裴友宏先生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未发现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与技术人才的梯队建设及团队培养,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通过科学的人才考核与奖励机制吸引并凝聚优秀的研发人员,打造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团队,保持公司强研发能力水平,推动产品的持续创新和迭代。公司注重对潜力员工的培养和选拔,不断丰富研发与技术人才储备,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目前,裴友宏先生负责的工作均
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裴友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除裴友宏先生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情况,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裴友宏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傅铸红、廖恒易、陈艳珊三人。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历来高度注重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吸引研发与技术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不断优化考核及奖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有序推进各项研发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目前,裴友宏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公司与裴友宏先生已签署保密协议,不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裴友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华特气体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裴友宏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前所参与的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目前华特气体的采购、生产、销售及研发等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裴友宏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