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568093764U,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杨志国先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6。
立信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38.14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61 亿元。
2019 年度立信共为 56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 7.21 亿元。
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77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 家)、批发和零售业(21 家)、房地产业(14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 家),资产均值为 151.8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9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 2018 年受到行政处罚 3 次;2018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6 月 7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黄春燕 注册会计师 是 20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伟东 注册会计师 是 1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小惠 注册会计师 是 14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黄春燕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1 年 12 月-2012 年 12 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
2013 年 1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黄伟东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9 年 7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小惠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7 年 11 月-2012 年 9 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2012 年 9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项目成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20 万元(不含税)。
2019 年 2020 年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120.00 120.00 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四)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