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0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增加至 85,016.02 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 42,209.67 万元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补充;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2 月;
公司合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 89,864 平方米,用于扩大“环保
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2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 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454.8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14.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触媒科
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 备案项目代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体 码 总额 投资额
2020-21020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中触媒 0-26-03-00 42,806.35 42,806.35
1954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 2019-37170
2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 中海亚 0-26-03-03 35,636.00 35,636.00
化项目 5262
合计 78,442.35 78,442.35
三、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增加至85,016.02 万元;
投资金额变更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变更前投资金额 变更后投资金额
1 工程建设投资 36,183.38 80,010.57
1.1 厂区工程 30,854.76 61,065.80
1.2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2,551.69 13,018.07
1.3 预备费 2,776.93 5,926.71
2 流动资金 6,622.97 5,005.45
合计 42,806.35 85,016.02
备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投资规模扩大,主要原因是建设规模的变化和建设内容的增加。原募投项目拟用公司自有土地实施,变更后公司拟在厂区旁边新购买土地,同时,工程建设和设备投入、辅助设施等也相应大幅度增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变更前拟建生产车间 4 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变更后规划建设生产车间 8 个,新增配套设施包括仓库、罐区、危废房、综合楼及其他环保消防、中控等附属设施。变更后项目新增规划用地 89,864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53,512 平方米。因此,厂区工程建设费用相应新增 30,211.04 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新增 10,466.38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增加至 85,016.02
万元,其中公司拟将超募资金 42,209.67 万元用于该项目。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计划达到
序号 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2 月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
2 2023 年 2 月 2023 年 12 月
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四、本次变更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拟变更及调整的“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16 个月,于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变更及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 16 个月,项目内容为新建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分子筛模板剂配套产品以及研发中试平台。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及对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实际生产等情况,公司合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土地 89,864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53,512 平方米。用于扩大“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增加生产车间,在原项目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 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及生产车间的增加,将导致项目完结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二)拟调整“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
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于 2023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调整
的主要原因为:
2022 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全国各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化工园区的“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较大。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物料运输难以满足正常供应保障,使得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
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 年6 月调整至 2024年 2 月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2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行业政策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联合会制订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等政策均明确了我国化工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升产品的专用化、高附加值;开展节能减排、促进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改变低档和低价竞争,以优质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将生产包括固定源脱硝分子筛、VOCs 催化剂、乙二醇催化剂等多种环保型新材料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和本次新增的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 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激励相符合。
2.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拟生产的分子筛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及精细化学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助力企业实现社会价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