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4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6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319,958.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7,876,1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809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6,787.62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发生额 102,181.12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39.47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707.66
减: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金额 388.00
减:募集资金划转补流 32,000.00
减: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5,000.00
加:利息收入 205.68
加:理财收入 764.48
减:手续费支出 0.23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20.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上海张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阳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6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万元) 存放方式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384810707 1,681.43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阳支行 96300078801600000398 469.55 活期
中信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8110201013901403722 13.91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50161393600005656 825.45 活期
上海张江分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 216500100100128830 2.80 活期
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 03004795775 227.09 活期
合 计 3,220.23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即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年化 是否
类型 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率 赎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14,000.00 2022/3/2 2023/1/5 0.10% 是
行龙阳支行 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12,000.00 2022/12/7 2023/3/7 2.70% 是
行龙阳支行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5,000.00 2023/1/13 2023/3/16 2.75% 是
行营业部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5,000.00 2023/1/16 2023/3/20 2.75% 是
行营业部 款
海通证券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上海周家 款 1,000.00 2023/1/18 2023/2/21 0.50% 是
嘴路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上海周家 款 1,000.00 2023/1/18 2023/2/21 4.20% 是
嘴路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上海周家 款 1,000.00 2023/2/23 2023/5/24 1.50% 是
嘴路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上海周家 款 1,000.00 2023/2/23 2023/5/24 3.50% 是
嘴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12,500.00 2023/3/9 2023/6/2 2.85% 是
行龙阳支行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5,000.00 2023/3/24 2023/6/26 2.80% 是
行营业部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5,000.00 2023/3/27 2023/6/26 2.80% 是
行营业部 款
海通证券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上海周家 款 2,000.00 2023/5/26 2023/6/22 2.05% 是
嘴路证券营业部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4,000.00 2023/6/29 2023/8/29 2.80% 是
行营业部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 结构性存 2,000.00 2023/9/18 2023/12/18 2.45% 是
行营业部 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2,000.00 2023/7/3 2023/10/7 2.80% 是
行龙阳支行 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2,000.00 2023/10/9 2024/1/9 2.55% 否
行龙阳支行 款
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