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5,152.3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43,950.30
其中: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 10,855.30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 33,095.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减: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13,193.68
减:募集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6,111.32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4,063.40
减:补流及发行费用专户结余利息收入转一般户 2.71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 425.61
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383.34
其中:尚在理财账户未转出金额 517.72
回购专户余额 288.94
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43,300.00
注 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276.68 万元,尚在民生证券理财
账户未转出金额 517.72 万元、广发证券回购专余额 288.94 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余额 43,300 万元。
注 2: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 26,000 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21 年11 月 4 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5,427.75 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7,270.80 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建设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实施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增资(其中预计 12,000 万元为超募资金)用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前述新项目实施。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账号:70060078801000001651)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立回购证券专用
账户(资金账号:11798591)。
截止到 2022 年 3 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
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254,244,286.06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
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 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 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 27,086.38 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 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已于 2022 年
1 行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46140 3 月 21 日注
销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89040078801200002650 769.04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8112001013500622153 15.64
行姑苏支行
序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号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512902760110860 92.45
行中新支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127910251010606 859.93
行中新支行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8112001013200628411 169.47
行姑苏支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70060078801000001651 370.15
司武汉沌口支行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