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 21.0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调整后):公司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总量为70.00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992.00万股的0.54%。
(3)授予价格:16.07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各行权期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度 20%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度 40% 30%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度 60% 4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 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人) 授予后股票增
(调整后) (调整后) 值权剩余数量
2023年2月7日 16.07元/股 70.00万份 5 0
注: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是指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已完成权益分派结果进行调整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三)激励计划各期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21.00万份,行权价格为16.07元/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袁艾先生、刘国柱先生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票增值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2月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4年2月7日至2025年 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