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
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5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152.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全部
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9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建设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硬质合金制品 23,318.31 15,000.00 2017-420114- 武 环 管
建设项目 32-03-134509 [2018]16 号
2 牙轮钻头建设 18,788.79 18,788.79 2017-420114- 蔡 行 审 环 批
项目 33-03-134507 [2018]7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 8,400.00 8,400.00 2017-420114- 蔡 行 审 环 批
项目 73-03-134516 [2020]56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73,507.10 65,188.7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
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0,855.297867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429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15,000.00 10,855.297867
2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18,788.7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合计 65,188.79 10,855.29786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3,836,738.89 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054,622.61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54,622.61 元(不含增值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
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429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含税金额(元) 不含税金额(元)
1 保荐费用 500,000.00 471,698.11
2 审计、验资费用 1,050,000.00 990,566.01
3 律师费用 400,000.00 377,358.49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227,900.00 215,000.00
合计 2,177,900.00 2,054,622.61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自筹资金 10,855.29786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2,054,622.61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429 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10 月 27 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锐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锐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429 号);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