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2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56.1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 15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048.2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4-0000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886,561,2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86,078,291.18
募集资金净额 800,482,908.82
加: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030.4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48,021,347.76
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423,322,408.83
购买理财产品 307,000,000.00
支付银行手续费 2,140.24
加: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 21,009,436.8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292,479.23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 年 10 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 年 6 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1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
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6 月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账号:20000042793300094552478、20000062602900110156582)。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变更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及孳息转至“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后,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账号:11231401040005390)。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人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期末金额 备注
(元)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427933000945 - 已注销
公司金融港支行 52478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10061242013003765 14,667,711.48
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0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北苑 11231401040005390 - 已注销
家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北京丰台科技 110927877610808 24,369,297.93
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唐山英诺特 公司北京丰台科技 311900245910402 4,037,867.64
园支行
唐山英诺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10061242013004532 217,602.18
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659
唐山英诺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626029001101 - 已注销
公司金融港支行 56582
合计 43,292,479.23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注 2:杭州分公司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后开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
之日起 12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 2023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0,700.00 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投资金额 预计年
序号 受托人 产品类型 (万元) 购买日 到期日 化收益
率
1 交通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8,500.00 2024-5-23 2024-8-28 2.30%
限公司北京丰台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北京丰台 通知存款 900.00 2022-9-8 不适用 2.10%
科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3 限公司北京丰台 通知存款 11,300.00 2022-12-28 不适用 2.00%
科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4 限公司北京丰台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4-6-21 2024-9-20 2.30%
科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北京丰台 结构性存款 4,000.00 2024-6-25 2024-9-25 2.30%
科技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