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90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402.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2年7月19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均 通 过 上 交 所 IPO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网 下 申 购 平 台 ” )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包括以下两类:(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而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两类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3.20元/股(不含33.2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3.20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1,01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3.20元/股,申购数量为1,01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2年7月14日14:50:46.919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7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9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0,6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7,985,970万股的1.0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0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7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7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26.0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9.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2.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26.0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2022年7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52倍。
(2)截至2022年7月14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
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 盈率(扣非
股,人民 股,人民 /股,人民 前) 后)
币) 币) 币)
300482.SZ 万孚生物 1.4262 1.2377 40.36 28.30 32.61
603387.SH 基蛋生物 0.7867 0.7246 14.19 18.04 19.58
002932.SZ 明德生物 9.0479 8.9850 74.25 8.21 8.26
603392.SH 万泰生物 2.2310 2.1473 153.09 68.62 71.29
688068.SH 热景生物 23.7452 23.6187 77.26 3.25 3.27
均值 - - - 25.28 27.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T-3 日)。
注:2021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日(2022年7月1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6.0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6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26.06元/股,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17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02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156,04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041.22倍。
(6)《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20,946.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6.06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88,656.12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7)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20,94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6.06元/股和3,402.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8,656.12万元,扣除约8,607.83万元(含增值税,不包含发行人前期已计入损益的150万元)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80,048.29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