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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 2023-035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360.30 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 或“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0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
露了《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
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30)。
4、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天德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6)。
5、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
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并
同意以授予价格 11.04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3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3、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以 2023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0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0.30 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
2、首次授予数量: 360.3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 152 人。
4、首次授予价格: 11.04 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 1) 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
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
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 60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
划授出权益
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8 人) 48.40 10.76% 0.118%
二、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144 人) 311.90 69.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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