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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23年 5 月 27 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志坚先生、李凌先生、尹道骏先生、朱祥芝女士、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本跃先生、吴焱明先生、程晓章先生、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姚志坚先生、李凌先生、尹道骏先生、朱祥芝女士、王丹女士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本跃先生、吴焱明先生、程晓章先生、凌旭峰先生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蒋本跃先生、吴焱明先生、程晓章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凌旭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于近期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的视频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习证明。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许磊先生、孙雪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志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1989 年 7 月至 1990 年 7 月,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实习;1990 年 7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普通员工;1991 年至 2005 年,
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2006 年至 2007 年,任安徽合力物流科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井松有限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88.84 万股,通过凌志投资、犇智投资间接持有 322.85 万股。姚志坚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志坚先生与持有公司 3.8%股份的股东阮郭静女士系夫妻关
系,与直接持有公司 6.38%股份的股东李凌先生和直接持有公司 4.24%股份的股东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志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4.97%股份的股东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犇智投资”)系姚志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姚志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志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凌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85 至 1995 年,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部长;1996 年至 2007
年 2 月,自由职业;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井松有限项目总监;201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9.43 万股,通过凌志投资间接持有 40.48 万股。李凌先生系姚志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李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尹道骏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职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
司;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监事;2021 年 1 月
至今,任公司技术总工、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道骏先生通过犇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尹道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道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朱祥芝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合肥天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井松有限财务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祥芝女士通过凌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6 万股。朱祥芝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祥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丹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宿州市恒顺工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董事、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丹女士通过凌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6 万股。王丹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本跃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于霍邱第二
中学;1993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工
业食品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安徽林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徽盛安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安徽安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风控部负责人;2018 年 1 月至今,任合肥朴柘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本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本跃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本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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