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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4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03,672.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0,279.8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再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1,333.58 万元(含置换发行费用 474.6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46.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              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716.45        52,716.45            33,985.40

              合计              52,716.45        52,716.45            33,985.40

  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议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959.52 万元(不含支付发行
费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8,114.58 万元(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是否

                            元)                                益率      已赎回

 招商银行广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2024/9/27  2024/12/27    1.55%-        否

  州分行                                                        2.35%

 中信银行广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4/11/22  2024/12/23    1.05%-        否

 州高德支行                                                      2.30%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且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认用途,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及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