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2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42,497,439.1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未分配
利润为-84,417,293.52 元,母公司单体未分配利润为 25,831,719.15 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82,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1,817,820.5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51.3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合并口径尚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公司拟对已回购股份变更用途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其他方式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因此 2023 年度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