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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46:嘉和美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7-16

688246:嘉和美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放弃 2.3993 万份股票期权,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4848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48 人调整为 43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89.5106 万份调整为 187.1113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由 281 人调整为 27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0.8917 万股
调整为 190.4069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后)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止本激励计划授权日/授予日,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4、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后)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15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3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87.1113万份,行权价格为 26.78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4069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68 元/股。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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