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0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3,446.937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5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361,540,352.00 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83,172.85元,募集资金净额1,240,457,179.15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40,457,179.1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406,16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6,406,16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1,233,186.40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1,233,186.40
募集资金未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注 12,594,339.66
未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发行费用金额注 3,695,983.07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 1,191,574,528.2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1,191,574,528.28
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信息披露费用
等发行费用 12,594,339.66 元,通过基本户浦发银行知春路支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进行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3,695,983.07 元,未通过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信息”)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嘉和信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嘉和信息、上述银行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上述银行应当以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公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司 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利多多通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 91200078801500001806 1,258,847,930.88 449,212,888.23 知存款、
城支行 活期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7667810508 75,000,625.00 活期
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150100100280767 75,000,000.00 7 天通知
司北京月坛支行 存款
本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04781081 75,000,000.00 协定存款
司北京分行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7110122000067083
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
嘉和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040160001376747 167,563,000.00 7 天通知
息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三年期大
嘉和信 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 91200078801100001808 149,797,800.00 额存单、
息 城支行 利多多存
款、活期
所属公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司 式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 7 天通知
嘉和信 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 2000000078997 200,000,215.05 存款、定
息 行 额存款、
活期
嘉和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05900100065044818
息 司双秀支行
合 计 1,258,847,930.88 1,191,574,528.28
注:2021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61,540,352.00 元,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将扣除尚未支付的含税承销及保荐
费人民币 102,692,421.12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258,847,930.88 元汇入嘉和美康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