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为所有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为“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 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原项目金额 调整后金额
1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191,284,500.00 191,284,500.00
2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 180,208,900.00 75,575,376.71
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 125,067,000.00 52,275,696.00
究项目
4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101,764,000.00 42,620,357.59
5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129,401,800.00 54,152,030.64
6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90,145,704.33
合计 847,726,200.00 506,053,665.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和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上述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外,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证平台项目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
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永信火眼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一嘉峪及永信火眼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五一嘉峪
公司名称 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8-8
法定代表人 蔡晶晶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主要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永信至诚持股100%
况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经营范围 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
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体育竞赛组织;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永信火眼
公司名称 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6-18
法定代表人 蔡晶晶
注册资本 5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永信至诚持股100%
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2层103-16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 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 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投 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3、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