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6 月 8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2,900 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议案》。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以下简称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朝辉先生及王
华东先生已满足授予条件,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5.00
元/股,向刘朝辉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 31.43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4,000万股的0.2245%,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股票总额335.67万股的 9.3634%;向王华东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 2.86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 0.0204%,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股票总额 335.67 万股的 0.8520%。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 名,该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朝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1.43 9.36% 0.2245%
王华东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2.86 0.85% 0.0204%
人员
合计 34.29 10.21% 0.24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限售期满且业绩条件达标时,将在未来 36 个月 内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
第 32-00005 号),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
资款为人民币 12,001,500.00 元,其中:人民币 342,900.00 元计入“股本”,
人民币 11,658,6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各股东均以货币
出资。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311,14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47,311,148.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342,9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46,968,248 股增至
147,311,148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控股股东 贵州百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倍投资”)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 份 32,512,355 股,占总股本比例 22.12%,本次授予完成后,百倍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数不变,占总股本比例变更为 22.07%。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先生在本次授 予前合计控制公司 25.34%股权,授予完成后合计控制公司 25.28%股权。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46,968,248 342,900 147,311,148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34.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 2023 年 4 月 24 日收盘价,对本次授予的 34.29 万股进行预测算,合计需
摊销的总费用为 1,303.36 万元,前述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每年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具体见下表:
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万 2025 年(万 2026 年
(万股) 用 (万元) 元) 元) (万元)
(万元)
34.29 1,303.36 635.39 456.18 179.21 32.58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虽然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些许影响,但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