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负,不符合《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10.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443.93万元。根据《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