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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
过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晓中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标的价格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合法、合理。本次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公平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资产出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艳莉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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