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荆跃飞,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锋,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6 家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
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70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
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