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 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审阅王辉先生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