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87.2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6,293.17 16,293.17
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
2 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 14,236.91 14,236.91
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5,031.00 5,03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0,561.08 40,561.08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腾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