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性提示: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双方将根据本协议,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展开进一步商谈,双方就以上各事项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能源”)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与关联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一》”),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 7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 1 个储能项目,目前相关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前述事项已经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及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与关联方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二》”),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 7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
2 个储能项目,目前相关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前述事项已经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基于前述项目取得较好的资源利用效果,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为了更充分地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以及提高能源的集约化利用、降低能耗,公司拟与关联方晶科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深化合作,在公司下属厂区内进一步投建 3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 4 个节能改造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需组件指定由公司提供,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供予公司下属公司使用。
公司拟就上述项目的合作事宜与晶科科技签署《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62,584 万元(以两项目未来 25 年和 5 年运营期合计交易金额预计)。后续双方根据各项目情况,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十四)之规定,晶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合作框架协议》审议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晶科科技之间的类似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上。因此,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3,570,880,188 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8 日
5、营业期限:2011 年 7 月 28 日至长期
6、住 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 63 号
7、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8、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晶科科技 29.48%股
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十四)之规定,晶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 年 1-3 月,公司与晶科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批额度及实际执行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 月 1 日 本次预计
日常 2023 年度 至 2023 年 3 月 前次预计 占同类 金额与上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 31 日与关联方累 范围内实 业务比 年实际发
交易 人 易内容 (万元) 务比例 计已发生的交易 际发生金 例% 生金额差
类别 [注 1] 金额[注 2] 额 异较大的
原因
采购 电力市
商品 晶科科 场化交 1,300.00 0.39% 273.13 633.23 0.26% 不适用
和接 技及其 易相关
受劳 子公司 服务
务 购电 915.00 0.27% 89.22 762.29 0.32% 不适用
公司加大
销售组 对自有厂
销售 件、支 50,000.00 0.43% 8,091.35 29,579.57 0.37% 房屋顶分
商品 晶科科 架 布式电站
和提 技及其 的投资力
供劳 子公司 度
务 市场对储
销售储 18,000.00 0.16% - - - 能设备的
能设备 需求快速
增长
关联 晶科科 出租物
租赁 技及其 业 536.00 100.00% 122.92 491.69 100% 不适用
子公司
总计 70,751.00 8,576.62 31,466.78 -
注:
1、本项预计的 2023 年度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购电交易金额
未包含: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
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
电金额。
(3)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底,上述框架协议下 11 个项目已并网运营,剩余 6 个项目正在开
工筹备或建设中、尚未并网运营。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晶科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 294.84 亿元,净资产人民
币 124.06 亿元;2021 年 1-12 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75 亿元,实
现净利润人民币 3.76 亿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 362.18 亿元,净资产人民
币 125.54 亿元;2022 年 1-9 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5.08 亿元,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