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或“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 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99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0 元,共募集资金 184,41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71,729.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5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额 金投资金额
1 1,000 万支注射用 HIV 融合抑制剂项目[注] 40,000.00 13,495.00 13,495.00
2 艾可宁+3BNC117 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 124,535.00 116,150.00 116,150.00
3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 AB001 临床研发项目 4,775.00 4,690.00 4,690.00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750.00 5,750.00 5,75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31,644.01
合计 235,060.00 200,085.00 171,729.01
注:本项目设计年产能为1,000万支,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本项目的一
期产能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6,287万元,其中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3,495万元,投产后预计年产
能为250万支。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前沿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