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大钟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梁大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大钟先生
2、提议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大钟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 34.00 元/股(含);
6、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此事项。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没有减持计划,无明确的增持计划。
五、提议人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承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时投同意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梁大钟先生的提议后,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2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