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公
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47,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 53,259,030.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88,269.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08 月 24 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
第 6874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 64010122001079038 21,602.63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74906433110301 7,836.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51978359438 1,575.90
合 计 31,014.73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
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为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相关项目结项后注销。
报告期内,存放于瑞晟智能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初始募集 期初余额 现金管理收回 现金管理 利息收入 对子公司 永久补流 期末余额
名称 资金金额 收益 投资 转出
宁波银行奉化 6401012200 工业智能物流
支行营业部募 1079038* 系统生产基地 216,026,269.44 - - - - - - -
集资金专户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64331 研发及总部中
分行高新支行 10301 心建设项目 78,362,000.00 93,808.51 - - 117.42 - - 93,925.93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94,388,269.44 93,808.51 0.00 0.00 117.42 0.00 0.00 93,925.93
*64010122001079038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报告期内,存放于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吸收募投 募投项目承 募投项目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手续费 永久补流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投资款 期初余额 吸收投资款 诺投资额调 支出 收回 收益 支出 利息收入 转出 期末余额
整
宁波银行奉化 64010122
支行营业部募 001095033 191,638,000.00 - - - - - - - - - -
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87
分行高新支行 57410301 78,362,000.00 37,359,376.74 - - 17,730,954.00 - - 150.00 275,651.80 - 19,903,924.54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70,000,000.00 37,359,376.74 - - 17,730,954.00 - - 150.00 275,651.80 - 19,903,924.54
*64010122001095033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09 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账号 结存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 574906433110301 93,925.93 三方监管专户
集资金专户 574908757410301 19,903,924.54 四方监管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