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1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文阁、周静为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