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21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辰先生、高秉强先生、路峰先生、初家祥先生、周崇远先生、马伟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许军先生、施海娜女士、高富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施海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许军先生、施海娜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并通过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高富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已承诺本次提名后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证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文阁先生、周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将择期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辰先生,1976 年出生,美国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清
华大学电子工程系,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学历。徐辰于 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担任 Micron Technology,Inc.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
担任 Aptina,Inc.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 OmniVision
Technologies,Inc.公司资深研发设计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
江苏芯加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828,443 股。徐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莫要武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秉强先生于 195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历。高秉强先生于 1982 年
2 月至 1983 年 12 月,担任美国贝尔实验室研究员;1984 年 1 月至 1993 年 6 月,
担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副主任、教授、微电子制造所主任;1993 年 7 月
至 2005 年 8 月,担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学院院长;2005 年至今,任香港科技大学
工学院荣休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秉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路峰先生于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世界经济专业,
武汉大学本科学历。路峰先生于 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8 月,担任中国银行河南
分行信托咨询公司职员;1992 年 9 月至 1993 年 12 月,担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职员;1994 年 1 月至 1996 年 6 月,担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财务结
算中心职员;1996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职员;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2008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光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投资总监;2017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光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初家祥先生于 1970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企
业管理专业,国立成功大学硕士学历。初家祥先生于 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5
月,历任美商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工程师、业务部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8 月,担任开发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历任普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普讯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家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崇远先生于 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专业,美国
德保罗大学硕士学历。周崇远先生于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公司金融部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历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崇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马伟剑先生于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路与系统专业,浙江大学硕士学历。马伟剑先生于 2006 年至 2011 年,担任江苏卓胜微电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研发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担任上海屹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