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6-01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2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 160.90 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1.2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2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16.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 年 1 月 13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1 月 24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微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共计 1.80 万股,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0 人调整为 11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2.70 万股调整为 160.9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2.70 万股调整为 200.90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并同意以
16.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 除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 万股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并同意以 16.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9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四)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2 月 12 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60.90 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
的 1.22%
3. 首次授予人数:118 人
4. 授予价格:16.30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20%
起 24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15%
起 36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15%
起 48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15%
起 60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15%
起 72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六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20%
起 84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