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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中科微至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0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4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授予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情况

    (一)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1、本次调整的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79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608,698 股,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971,423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7,637,27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83,344.73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36%。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增至 4,529,498 股,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27,079,200 股。
 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079 元(含税)调整为 0.07935 元(含税)。

  2、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7.00-0.07935≈16.92 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17.00 元/股调整为16.9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 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

  1、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79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 元/股调整为 16.92
元/股。

  2、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92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18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情况

  ①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8 日。

  ②预留授予数量:3.18 万股。

  ③授予人数:1 人。

  ④授予价格:16.92 元/股(调整后)。

  ⑤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⑥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个月。

  ⑦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0%

                  24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5%

                  36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5%

                  48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5%

                  60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5%

                  72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六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0%

                  84 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9 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2 亿元  2024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0 亿元

  (20%)

 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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